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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象比類”思維初議

引言

象思維是最具原創性及特色的中國傳統思維方式。由中國文化孕育而成的中醫學,也有著清晰的象思維烙印。[1][2] 就如“取象比類”,作為象思維的具體應用,[3] 在《黃帝內經》及其他中醫經典中都是隨處可見,其貫穿及滲透在醫理構建與闡述、辨證論治、方劑組合等中醫實踐的各個層面。黃鵬偉甚至斷言 “沒有取象比類就沒有中醫學。” 因此若忽略取象比類在中醫學構建與發展的根源性,重則使當代中醫學學術漸失本真;[4] 輕則為中醫教育帶來傳承的障礙,如易使學生對中醫學習產生無法理解、無所適從的情況,甚或對中醫產生排斥心理。[5] 相信這種情況在素受西方思考方法影響的一代猶為明顯。

此外,取象比類亦被批評為具有盲目性、臆測性及或然性等思維缺憾。[6]是以設題考察,用以瞭解象思維/取象比類的具體內涵,認識其局限;同時探尋如何能 “取其長,避其短”,以冀能為學習及應用中醫學時創造更有利的思維條件。

取象比類思維與中醫整體觀念的構建

“象”可解作 “現”,是感知對象在人的各種感覺中形成的表像及 “人為擬象或仿象”。[7] 它是進行取象比類的邏輯中介。取象比類可分為 “取象” 與 “比類”兩個主要的組成階段。而 “取象” 又可以再細分為 “形象”、“擬象” 與 “意象” 三個層階。[8]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 而擬諸其形容, 象其物宜, 是故謂之象。”《易傳·繫辭上》── 就是一由具體走向抽象、由感性走向理性的取象思維過程。“聖人有以見” 的 “見” 就是由感覺器官所獲取為最質樸具體的 “形象”;“擬諸其形容” 就是 “擬象”;“象其物宜” 就是 “意象” 的生成。以陰陽為例,原指日光的向背,就是所謂的 “見”;再將其 “(外)形(內)容” 用符號或語言文字 “擬象”作出表達引伸,如向日光溫暖明亮,背日光則寒冷晦暗;再進行意化而成 “意象” ── 把陰陽概括為具有對立屬性的抽象概念。[9] 五行亦經歷同樣的取象過程:由《左傳 Ÿ 襄公二十七年》中 “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 的基本生活所見所需,被取象為《尚書 Ÿ 洪范》中“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日從革,土爰稼穡。” 的抽象哲學概念。取象過程不是排除事物的屬性,而是象徵性突顯事物的某種特徵,以建其 “類”。

“比類” 就是在 “類” 的基礎之上進行比較和推導,以確定不同類間的聯繫,使知識在不同類間遷移;並達到由已知情況,推測同類同理的未知,達到對未知事物的認定和把握的一種思維方式。[10] 比類可以分為 “據象類比”、“據象類推” 及 “據象比附”。[11] 例如五行中的木,在取象為 “曲直”,再引伸為生長、升發、條達、舒暢;因日出東方與木升發的特性相似,故東方歸屬於木。又如肝主疏泄,具有疏通、暢達全身氣的功能,與木之升發、條達、舒暢相通,故歸屬於木。在取象比類的基礎上,再運用據象比附的方法,把從合於肝的膽、筋、爪、目等歸屬於木,從而在肝與膽、筋、爪、目等建立具必然性的從屬聯繫。

中醫學在 “天人合一” 這整體觀念的指導下,以取象比類的思維方式為基礎,再結合其他如溯因思維、順勢思維、辨證思維、求同求異思維、經學思維等將人的四體百骸構建為以臟腑為核心的生理及病理系統,再把這個系統以相同的思維方式與時空萬物結連起來,形成一個高度複雜的有機整體,從而闡述了人自身精神與形體內部、人與自然及社會的整體聯繫性,構建出人 ─ 自然(環境) ─社會(心理)這三為一體的醫學模式。

取象比類思維的局限及其克服

取象比類思維,就如其他的類比推理一樣,是一種或然性推理。客觀事物之間的相似性或同一性使類比有可能獲得正確的結論;但客觀事物之間的差異性,也使類比的結論帶有或然性。原因是類比思維是在個別或具體的事物或現象之間作橫向運動,這種橫向思維所涉及的兩端事物之間完全是一種表像上的類似,並無任何本質上的和知識上的類屬關係。再者,由於類比思維有較強的聯想性,因此它可以跨越種類界限在兩個看似完全不著邊際但有一定相似性的物像之間建立聯繫,因此增加了推論的臆測性及或然性。刑玉瑞就一口氣地列舉了不少因機械化與寬泛地運用取象類比思維而得出與事實不符的結論的例子。例如根據五行相屬,臟腑器官相連的前題作出類推,應該得出猴子較狗有更靈感的嗅覺,但事實並非如此。[12]

因此,要克服取象比類思維的局限性,首先要運用時應該盡可能地加強類比依據的相似性質及關連性,以確保類比結論有更高的可靠性。第二,自覺地區分取象比類推導與說理的不同,前者是通過取象比類從已知推導出未知,目的和結果是求得新的知識;後者則是為了論證既有及來自實踐的認識,目的和結果是彰明這些認識,並使之深化和廣為接受。[13] 故此在運用時應自覺兩者的差異,並結合其他相關的思維方式如辯證思維、經學思維及邏輯思維等作出綜合考量,這點對運用取象比類推導生產新知猶為重要。第三,在強調 “同類可比” 外,也不應忘記由墨家提出 “異類不比”的原則。“異類不比” 即在不同類的事物之間不可進行類比推理,如 “木與夜孰長? 智與粟孰多?”《經說下》。木與夜、智與粟因分屬不同類的事物,所以不可相互比較。[14] 換言之,既要注重事物的同一性,又要注重事物的差異性。遵循同一性與差異性不偏廢的原則有助克服取象思維的局限性。第四,應高度重視中醫的臨床實踐經驗的積累及其回饋。對不合乎實際的、不能有效進行說理的,都要在加以修正。例如五臟可以配五行,但並沒有五方及五季,於是提出了 “中” 及 “長夏” 的修正;又如 “旋覆花獨降” 的發現,就是根據臨床實踐修正了 “諸花皆升” 類推結果。[15] 也就是說在運用取象比類思維時,亦要緊密地與臨床實務相互印證,以免流於臆測與自圓其說。中醫學經過二千多年的經驗積累已具有相當高的可靠性,這無疑是歷代醫家在理論應用及臨床實務中經歷無數探索及反覆修正的結果。

 總結

面對取象比類思維的局限及不足,有學者提出 “中醫學理論一經建立起來,取象比類在中醫實踐中就退居幕後了……我們已經不再需要總是追究和比類所觀察搜集到的生理病理現象的 “五行歸類” 和 “陰陽屬性” 了,而是直接應用已經由取象比類構建好了的 “中醫學理論”。”[16] 這說明顯忽視了取象比類思維具有創造性大,能夠充分發揮思維的想像力和洞察力的特點,能引導人們發現新的知識,探索新的問題的正面作用。[17] 在過去它讓古人在面對紛陳萬象而技術受限的情況下,為中醫學的發展開拓了思路,對中醫理論的形成起到了非常關鍵及積極的作用。在未來,面對不可知的疾病發展,更需要取類比象這種具有創造性、整體性、全面性、聯繫性、發展性及對立統一性的思維去作出充份的應對。並且取象比類思維是一種活的、有生命的思維方法,它會隨著運用者知識及經驗的增加,使得其推導的結論越見精確。其開放性,亦不排除其他有助達到更精確結論的知識及手段,如醫者的臨床觀察、醫案經驗,甚或西方醫學的知識及臨床資料。它能否在中醫學未來發展中繼續發揮關鍵及積極的作用,取決於吾人能否 “取其長而補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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