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敍事治療的理論蘊涵

引言
網上流傳著這樣的一個故事:
小明的老師Miss Chan是一個又惡又嚴格的老師。有多次欠交記錄的小明又忘記了做功課,心想這次定會被Miss Chan鬧個狗血淋頭了。果然,就在上堂的時候, Miss Chan叫小明站起來,並一步一步地走近他,小明心想這次死定了。Miss Chan拍了拍他的膊頭說:「你明天補交吧,其實你很聰明,只是比較懶惰而矣……」小明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深受感動,決定重新做人。
就在當晚,小明努力地完成了欠下的功課,更在功課簿上附上了一張寫上對Miss Chan的感覺的字條,而結句是:「請你不要再扮老虎了,因為你根本就不是。」

翌日放學後小明被Miss Chan叫到教員室,她大發雷霆,並把小明重重地責罰了……因為小明大意地把「虎」字錯寫成「處」字……

敘事治療(Narrative Therapy)註1是一套建基於後現代思潮的心理輔導及治療體系。簡而言之,敘事治療就是以故事(story)去進行輔導與治療(佛瑞德門及康姆斯, 2001),那就是以故事為喻,也以故事為載體與手段,開拓生活的可能性,恢復個體的自主選擇,從而讓個體在生活中實踐其主體性 (subjectivity)。所以,故事在敘事治療中佔有核心的位置。因此,要了解敘事治療,就得先要了解故事,要了解故事就得先要了解語言註2,因為故事是透過語言去組織、生產及傳遞的。故事的本質(nature)是甚麼?在心理治療的發展中佔有一個怎麼樣的位置?又是甚麼使故事能發揮制宰或解放人的效能?敘事治療又是透過甚麼策略去為當事人帶來解放的呢?

故事是甚麼?
不同的人對故事均有不同的理解或聯想(Alice, 2000; McLeod,1997)。決定甚麼是故事,有些認為需要有主角(animate protagonist)、因果次序(casual sequence)、重點(point),以及其他的元素如人物、行動、目的及場景等等。也有人以故事文法(story grammar)去分辨甚麼是故事(McLeod,1997)。這亦反映了要定義甚麼是故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在敘事治療中,故事主要包括事件 (events)、發生的時序(link in sequence)、發生的時間(across time)及情節(plot)等部份(Alice, 2000), 當然少不了的是人物(character)。就像剛才講述的故事一樣,我們看到了有兩位的人物:小明及Miss Chan,知道了不同事件發生的次序及時間,也看到這些事件的關聯及其組成的情節:小明忘記做功課,卻意外地沒有被責罵,反而受到鼓勵而勤奮地完成欠下的功課,但又因大意寫錯字而受到責罰,當中的情節可謂起落有致。
此外,故事還有以下的特性:它可以讓我們進入並了解到個人的行動及身份全景(landscape of action and identity);它的含糊性(ambiguity)讓讀者或聽眾可主動地去參與意義生產(meaning making)的過程;及重說(retell)故事可以是一個解難的方法(a means of problem solving) (McLeod,1997)。而更重要的是,故事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具有意議:
「人是詮釋的存在(interpreting being),所以我們主動地去詮釋我們的生活經驗。若缺乏「可理解性的參照」(frame of intelligibility),我們則無法詮釋我們的生活;經驗為生活賦予內容,「可理解性的參照」令意義的生產成為可能。而故事就是建構 (constitute)所指的「可理解性的參照」。」(White,1998:13)

故事的故事

以故事去溝通是基本人類活動。每天在不同的層面,我們都被故事所包圍,例如:閒話、新聞報導、小說、電影,肥皂劇等等。」 (McLeod, 1997:29)

……故事模塑(shape)我們的生活,建構我們的生活,及擁抱(embrace)我們的生活。」 (White,1998:13)

因此,我們對故事並不陌生,故事可以說是陪伴我們成長。上古在未有文字之先,人們便透過口述的故事去傳承他們的歷史,所以我們能知道阿當與夏娃的故事,也記得上古的中國有選賢與能,退位讓賢的情操。在傳統社會中,我們對故事的接納程度要高得多。故事讓我們了解到自己的起源,我們的獨特 (uniqueness)有時更是因為我們擁有不同的故事。換言之,透過故事我們找到自己的身份,並依據故事的提示去生活。然而,在現代社會,科學化的知識才被認為是真確(true),科學代表著抽離、非人化、非情境化及非歷史化,因此它們是採取合理行動(reasonable action)的基礎。反之,我們只把故事當作是娛樂的一種;傳達意向(intention)和感覺的故事,也不是產生客觀的知識的途徑,因此它們的重要性受到忽視(McLeod, 1997)。Bruner提到人們對世界的認知可以分為範例式的認知(paradigmatic knowing)與敘事式的認知(narrative knowing)。範例式的認知是以科學模式去思考,以抽象的知識呈現世界。而敘事式的認知則透過故事去講述(recount)人們的經驗。事實上,兩種的認知方式同樣重要。然而,當科技與理性支配了現代社會,敘事式的認知方式便慢慢地被忽視了。以往對人類世界的描述,透過故事,我們可以找到細膩的人際關係、有情緒,也有豐富的感受。然而我們現在描述世界及對世界的認知,經過理性及科學的洗禮,只約化為一組組的數字,這可以說是「故事認知」沒落的結果 (McLeod, 1997)。而敘事治療便是要把故事放回心理治療體系中再檢視及讓它發揮那份細膩及熟識的感覺,也讓我們抓著更豐富的意義世界。

故事與心理治療

作為心理治療師,佛瑞德門及康姆斯(2001)分享了他們遊歷於不同心理治療體系的經過。他們指出不同隱喻會誘導我們的對心理治療產生不同的取向,例如若我們用「結構」作隱喻,則會誘導治療師注視人際關係中的結構,這是他們所說的第一層控制理論。在這層控制理論中,治療師會被誘導以技術員的方式去治療當事人,就像技術員修理壞了的機器一樣,當事人處於被動的狀態,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好像失去了詮釋及參與的份兒,只是臨床資料(clinical data)的提供者。反之,治療師則以超然的身份為當事人制定治療方案,當治療效果不明顯時,更會被誘使對當事人作進一步操控。直到有部分的心理治療體系採用了「生態系統」作為治療的隱喻,這種情況才有了改善。治療師與當事人產生了一個相對平等及協作的關系,而介入的焦點也從尋找行為形態轉變為意義形態。

對意義形態的重視及尋找,讓我們轉向語言,人透過語言的描述,按時序把不同的事件(經歷)組織起來,成為故事,並從中「找到」意義。由於人不能脫離故事而生活,因此故事與心理治療是不可分割的。只是在不同的時期,故事所處的位置及扮演的角色有所不同吧了。就如佛瑞德門及康姆斯(2001)所言的第一及第二層控制理論的心理治療,以「結構系統」為隱喻,只重視行為形態的處理,對當事人為自己的內在及外在的生活世界賦予怎樣的意義並不關心。因此,用以承載及傳達意義的故事只被視為提供基本臨床資料的途徑,以協助治療師制定治療方案。

直至現代主義所標榜 – 一個有待發現的客觀真理及意義是先驗地存在(meanings and truth are out there)這一信念,受到後現代思潮的挑戰及動搖,承載與傳達意義的故事在心理治療體系才脫離被視為「基本臨床資料」的命運,為我們揭示豐富的意義世界。以下筆者將討論令故事在心理治療中能發揮解放當事人的可能的原因。

架設在後現代理論之上的敘事治療
由 White及Epston發展的敘事治療是以後現代理論為基礎的心理治療體系。故此要了解敘事治療的理論蘊含,則必須要往後現代理論及思潮中尋索。然而,後現代理論並非一個統一的體系,不同的派別均對社會發展的不同領域提出為數眾多,紛陳不一,甚或彼此矛盾及互相衝突的論調(黃昌榮, 2002)。此外,後現代理論,雖說是對現代性的批判與及質疑,其涉及的廣度及深度實非本文能一一涵蓋。因此筆者只選取了與敘事治療較有直接關係的範疇加以討論。

語言創造世界

語言不是溝通的工具,而是人存在的本體。語言就是世界觀,學習一套語言就是活在其世界觀內;語言的局限就構成人的局限,人的轉變就是語言系統的轉變 – 同樣的事物被放置在不同的方格內被賦與不同的意義。而意識形態鬥爭就是爭奪語言界定的權力。」(周華山, 1992)

人透過語言去描述物理世界,然後居住在這個語言世界中。要了解這點,讓我們返回佛瑞德門及康姆斯有關第一層及第二層控制理論的分享中:首先在第一層控制理論中,治療師存有對「結構系統」的認知(這可以這樣說是因為我們可從他們所使用的語言中得知)。因此,使「三角關係」、「界限」及「跨代影響」等語言的應用成為可能,也用這些的語言進行思考,對第二層控制理論所使用的語言如「共同演化」、「共同創造」等語言卻是陌生的,故此他們也不會按「共同演化」這概念去提供心理治療,故此他們也樂意以專家的超然位置及身份去「修理壞了的機器」。從這裡,我們也看到語言的流動與變化,看到它如何被使用,如何被創造,如何被遺忘或是被賦予新的意義。故事中小明在受到Miss Chan的鼓勵後,那些從沒有想像過會可以用來形容Miss Chan的詞彙如溫柔,關懷、愛護等,已悄悄地進入了他的故事,成為了可能,並改變了他的故事發展,創造出一個不同的世界。要不然,他也不會叫Miss Chan「不要再扮老虎」了。在此,我們亦要處理另一個與語言有關的問題,那就是若沒有被描述或注視的經歷或事件將會怎樣呢?周華山(1992:108) 的答案是:

未能被既有語言系統翻譯或表述的事件,就會被遺忘而不被發現。

這種認知對敘事治療能否開啟新的故事空間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在另一方面,有了語言,並不代表人就可以自由地這樣或那樣的生活。只是豐富了的語言資源(discursive resources),會帶給我們更多的可能性,生產更多的故事,也使某些的生活方式成為可能。但那些的可能性可以成為我們的選擇,又或活出較喜歡的故事 (preferred stories),則很依賴個人與社會的互動及其影響。此點將會在下一段再作討論。

語言/論述與權力
透過上述的討論,我們可以引伸到另一重要的概念,就是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認知的事物並沒有所謂獨立於個體理解之外的客觀和真實呈現的真貌。反之正如趙維生(2000:117)所言:

後現代主義理論否定現實獨立於語言論述而存在、而對事物的閱讀、演繹與論述也未必有一致性。一般所謂的現實,其實只是透過論述與演繹後再呈演 (representation)的結果。事實上,沒有事物是不透過人類的語言、論述、符號與詮釋而再呈現的,因此,我們一般所謂對現實的認知,都是經過一系列論述工作(discursive practices),包括透過知識、語言和映像再生產的結果。於是,後現代主義所關注的不是現實本身及其內容,反而是現實如何被生產、如何被呈現和再呈現。

這樣的理解為個人的生活開拓出更大的空間,因為單一、客觀和不可踰越的真理被拆解。在生活上,專家的意見並不比當事人所呈現的更為可信、真確及具有價值。可惜,一種認知並不比另一種認知較為優勝的情況並沒有在我們的生活中出現。反之,這個世界充滿了各種的專家(有時他們更彼此矛盾),以一個「我更了解你的需要及問題」的態度,用各種的專門知識指導人如何去生活。這種情況的出現,與語言的運用及論述的生產過程有莫大的關係:

語言本來只是這樣或那樣的符號系統。但語言一但被運用,一旦被用來建構文化和知識,就涉及到佔有權力的特定階級或群體的實際利益,也涉及到作為語言運用(說或寫)的主體的實際利益,這就不可被免地為特定階級或群體所操作,並使之為達到其本身目的的策略所利用和改造。」(高宣揚, 2000:331)

在任何社會中,論述即是權力,因為限定論述的規則強制執行了理性、理智或真實的規範,而在這些規則之外發言,就必須冒著被排斥或被邊緣化的風險。」    (貝斯特及凱爾納, 1996:82)

因此一種或多種主流論述的形成及操作,正代表著另一些語言論述被壓迫、被排斥、被邊緣及被「消音」。那些被視作他者、異類,被排除於「真理」以外聲音,將成為問題而需要處理。例如當異性戀成為主流,則同性戀便被視為一個有待處理的問題。又例如新移民、精神病復康者等等的處境。在這議題上,無怪乎 White(1998)指出現代社會的排斥不是因為缺乏一個身份(identity),又或者是缺乏一個會席(membership),而是透過分派身份 (assignment of identity)去達致排斥和邊緣化的目的。這就是故事對人發揮制宰及壓迫的原因 – 使一些的故事不能言說。由此看來,Miss Chan在收到小明那張表露心跡的字條,卻因看到「老處」二字而大發雷霆,也是其情可憫 – 那二字包含了個人身份及社會文化的深層意義。

此外,另一個與語言有緊密關係的概念是「置放」(positioning) (McLeod,1997)。具體而言,是權力透過語言/論述而把人/事件置放於不同的位置。讓我們回到小明的故事:小明為甚麼努力地完成欠下的功課呢?是因為他受到Miss Chan的包容和鼓勵 – 這答案是對的。但更重要的是Miss Chan透過語言(其實你很聰明,只是比較懶惰而矣)及行動(關懷及包容)把小明從「又懶又蠢無藥可救」的位置重新置放在一個「雖懶但聰明仍可救藥」的位置,為小明帶來可能性。當然,小明因寫錯字而把Miss Chan置放在「老處」這個位置,是一個無心之失的不幸吧!

故此,在治療的過程中,治療師應敏感於外部語言/論述如何置放當事人,而當事人又如何置放自己 – 治療師了解的包括是誰(who)、用甚麼(what)、如何(how)、置放在那裡(where)及其置放的過程(process)及影響(influence)。

順服的身體與自主性

White(1998)表示對於語言和權力的關係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受到米歇爾‧福柯(Michael Foucault)的啟迪。福柯以考古學及系譜學的歷史方法去達到這個目的。他審閱了人類歷史上有關性、顛狂、 患病、監禁懲戒等等的起源及發展,從而了解人的主體是如何被模塑及呈現。福柯認為主體是受到論述及社會的約制,亦同時處於權力關係之中。藉著考古學及系譜學的幫助,福柯發展了權力的後現代觀點:權力是分散的、不確定的、形態多變的、沒有主體的、生產的(productive),也是不可以獲得、奪取、擁有或是分享的東西,亦沒有可供爭逐的來源或核心,且是構成了人的身體與認同。權力被理解為一種純然結構性的活動,主體只是其中無名的管道或是副產品,權力的無處不在,使社會中的「基本自由空間」消失,人的每一個動作都受到調查、判決、測量和矯正。這種的「支配技術」使人陷入全景監控的權力牢籠中,制造「馴服的身體」(貝斯特及凱爾納,1996)。

福柯為我們展示了一個被「全境監控」的社會,也為我們揭示了「順服的身體」是如何被生產。雖然他指出論述/權力對人帶來的監控,但也看到權力具生產力的一面:

所有論述都是藉著權力而產生,但它們並非全都屈從於權力,並且可以被用來作為『抗拒點、以及對抗策略的起點』。
(貝斯特及凱爾納,1996:82)

上述這段話,其實已道出了福柯的名言:「那裡有權力,那裡就有抵抗。」抵抗是獲取主體性的第一步。筆者認為主體性的重新獲得是在於個體有否空間表達自己的論述及呈現自我,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不被壓迫或邊緣化。故此,心理治療的目的是協助治療對象把自我重新創作為一種自主的和自我統御的存在。具體點說是協助當事人區分主流論述與個體論述的異同,排除、轉化甚或顛覆主流論述或自身的內化論述(internalized discourse)的壓迫,讓當事人能在其論述空間中欣然地生活,主體的自由及自主得到確認及落實。主體性的呈現,需要以抵抗(resistance) 作為基礎 – 那麼Miss Chan要怎樣或花上多少的力氣才能以獨身的身份在其內在及外在的論述空間中欣然地生活呢?

敘事治療的策略
從上述的討論中,我們以後現代的景觀(perspective)了解到語言與權力的關係及對人產生的影響。也討論了語言與故事的關連、故事從現代到後現代的發展過程中在心理治療體系的演化。而敘事治療也是依據上述的理論蘊含去運用的其治療策略。就如在引言中所述 – 「敘事治療是以故事為喻,也以故事為載體與手段,開拓生活的可能性,恢復個體的自主選擇,從而讓個體在生活中實踐其主體性 (subjectivity)。」因此筆者將依據這一認知集中去討論敘事治療幾個主要的治療策略,而非討論眾多的臨床技巧(clinical/micro skills) 。

首先,從對治療對象的稱呼的選用,便已了解到敘事治療對語言的運用敏感。它並不使用如案主(client)或顧客(customer)等有權力差距的稱謂稱呼治療對象,只是簡單地稱為「人」(person) – 渴求的是一種平等,傳達的是一份尊重及肯定。敘事治療透過稱呼把治療對象置放在「人」的位置,不為麼,就只因他/她是「人」而矣,而「人」就是值得 (deserve)尋求實踐個人的主體性。輔導或治療也就在這個基礎上展開。

自主性的第一步
故事是使能(enable)也同時是限制(disenable)的,這點我們在上文已經討論過了。因著某些原因,可能是源自個人生活經驗、內在或外在主流故事等的影響,治療對象活在一個充滿問題(problem-saturated)的故事,在受著這個主流故事( dominant plot)的影響下,而看不到其他的可能性,亦把自己等同於問題的本身,也失去了主體性。在這個理解下,敘事治療主張「人是人,問題是問題」(Alice, 2000) – 這為介入打開缺口,恢復人採取主動的可能性,這過程涉及的第一個策略是外化(externalization)。

外化的目的就是要把人與問題分離,人與治療師因而可以以伙伴關係一起去對付問題。外化的過程之一是把問題物化(objectification) (Alice, 2000),甚或人格化(personification),使問題看起來成為一個「存在」,這樣便可透過解構(deconstruction)去分析問題是怎樣進入(recruit)、使用甚麼權力策略,也暴露其歷史性和處境化這些的特質。治療師關心問題是怎樣影響人和人怎樣去影響問題。但更關心的是問題沒有或少些影響人的時候及情況 – 這就是下一個要討論的策略:尋找例外事件(unique outcome)。

多故事(multi-storied)的生活

未能被既有語言系統翻譯或表述的事件,就會被遺忘而不被發現。」  (周華山, 1992:108)

這句話讓我們了解到協助治療對象把未受注視或遺忘的例外事件,以語言表述,使之成為可見(visible)是非常重要的。這個策略同時為開啟新故事空間提供可能。開發其他故事是可能及需要的,因為人的生活是多故事的(White, 1998)。在實踐的過程中,除了要求治療對象巨細無遺地描述那些被遺忘的例外事件,使那些例外事件被重新注視外,同時也著重使用雙重全景 – 行動全景(landscape of action)及身份全景(landscape of identity)的問話技巧(Alice, 2000; 佛瑞德門及康姆斯, 2001:8),使治療對象得以建立正面的身份及增強其語言資源,讓例外事件成為可使用的資源去組成新的故事 – 結果是所謂的例外事件不再例外。小明沒有完成功課,卻沒有被Miss Chan責罵,對小明而言,看來便是一個例外事件。
讓喜歡的故事豐富起來

當治療師及治療對象一起撰寫(co-author)的新的和較喜歡的故事出現,接下來的工作便是使新故事豐富起來,換言之是使新而較喜歡的故事的根基更為深厚。這包括使用書信、證書、見證人(witness/reflecting team)和重新連系(re-membering)等技巧的運用。小明因被感動而當晚便努力完成欠下的功課,是一件很好及有待豐富的事件,如小明不反對,可以請他們父母分享他們的觀察及感受。(這部份涉及較多的實際臨床技巧,因非本文討論範圍,故此不作詳細討論,但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

總結
本文論說了語言-故事-敘事治療三者的關係,也粗略地勾畫出敘事治療的主要策略。筆者認為敘事治療是轉化、更新,甚或顛覆當事人的「語言世界」,使新的語言成為選擇,使組成新的故事成為可能,從而帶來不一樣的生活世界:達致抵抗壓迫,解放自我的目標。然而,過份強調語言/論述在敘事治療的重要性,則會像後現代論述理論(discourse theory)一樣,被指「唯心論」、過份約化及「傾向摧毀因果性觀念」的批評(貝斯特及凱爾納, 1996:82),不可不察。
最後,筆者不能不提的是翁開成及Alice Morgan的分享與提醒:
假如你翻開這本書時,抱著是學習一種「新鮮」的治療「技術」的心情,我想你是很難學會這種「敘事治療」的精神的……還有,更重要的是,你是否對你自己的生命有閱讀、訴說與反思的習慣。當你面對「敘事治療」時,你要面對的不是一種可以置身事外的「工具」和「技術」;是你的生命態度,是你的生命抉擇,是你生命渴求,是你生命的故事。
(佛瑞德門及康姆斯, 2001:8)

敘事治療」尋求一個尊重、非責罵的輔導及社區工作的取向,並視當人事為他們生活的專家。問題與人是分開的,並且相信人有很多的技能、能力、信念、價值、委身及能力等幫助他們減低從生活問題帶來的影響……(也建議治療師)經常保持一個好奇(curiosity)及在問問題時真誠地保持不知道答案的態度(not knowing attitude)。」  (Alice, 2000:2)

或許上述提及的態度比認識理論蘊含及介入策略來得更基本和重要。

後記
片段一
帶著完成的喜悅,重複地看了數遍,看到自己寫了不少,但相關卻沒有寫進的就更多 – 想多談一些態度和策略,也想多談一些批評……實在有點心灰與惘然。然而,或許這就是故事的精義所在 – 沒有一個故事是可以承載所有的事件:選取了這些,自然就會遺忘/遺漏那些;也沒有一個故事是完全相同的 – 同一個故事在不同的心情,對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時間和空間去講(tell)及再講(retell)也不盡相同,況且Michael White不是提醒我們人生是多重故事 (multi-storied) 的嗎?我高興仍有豐富的素材及有說故事的時間與空間……或許這個領會對我而言,才是最重要。

片段二
我們講故事,到了最後總會問一句:「這個故事的教訓是甚麼?」
我會答道:「今天我才發現 – 社工,作為助人專業,我們最常用的工具不是口,而是語言,但我對它卻是如此的陌生……」

註釋
註1    :本文指涉的敘事治療,是指稱由White及Epston以後現代理論為基礎發展的心理輔導及治療體系。

註2    :這裡所講的語言包括一切的符號,例如(說的)話語、(書寫的)文字、(繪畫的)圖象及(可見的)姿勢等。

參考書目

  1. Alice Morgan (2000).  What is narrative therapy? –An easy-to-read introduction.  Australia: Dulwich Centre Publications.
  2. Edward Erwin (1996).  Philosophy & Psychotherap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Ltd.
  3. John McLeod (1997).  Narrative and Psychotherapy.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Ltd.
  4. Michael White (2000).  Reflections on Narrative Practice- Essays & interviews.  Australia: Dulwich Centre Publications.
  5. Michael White & David Epston (1990).  Narrative Means to Therapeutic Ends.  New York: W.W. Norton. & Company.
  6. Michael White (1998). Re-Authoring Lives: Interviews & Essays. Australia: Dulwich Centre Publications.
  7. 史帝文‧貝斯特及道格拉斯‧凱爾納 (1996)。《後現代理論─批判的質疑》朱元鴻等譯。台灣:巨流。
  8. 吉兒‧佛瑞德門及金恩‧康姆斯 (2001)。《敘事治療─解構並重寫生命的故事》易之新譯。台灣:張老師文化。
  9. 黃昌榮 (2002)。「從後現代主義看青少年問題」,《香港青少年問題 – 廿一世紀初的現象、剖析與對策》。李永年編。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10. 周華山 (1992)。「試論當代社會理論」,《社會學新論》。李明等編。香港:商務印書館。
  11. 高宣揚 (1999)。《後現代論》。台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12. 趙維生 (1999)。「後現代主義與社會政策」,《新社會政策》。林健正等編。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7 thoughts on “敍事治療的理論蘊涵

  1. 人與問題分開,應作如何了解?(兩者可以分開嗎?還是一種比喻/擬人的説法?) 將我自己的一部份外化、實體化,會造成割裂(fragmantation)嗎?割裂會帶來更多的衝突嗎?(是西方行動文明的一種具體寫照嗎?)

  2. 人、環境與語言的關係如何?是無休止的conditioning 與unconditioning的爭持(struggling)?如是,介入是徹底的解決,還是一種自我臨時的勝利,對conditioning的一種臨時的擺脫或調適?

  3. 主體性與Modern Power間之交互作用的內容及方式為何?語言的力量及限制為何?外化的實用價值及對人的內隱理解為何?(外化産生距離及為檢視提供根本基礎。)

  4. 生活的好,有一定的標準嗎?如有,是怎樣發生的?例如,社會是如何結構化(intellectualized)的?又如何去區別好與壞?如否,介入又在幹甚麼呢?治療師的尺是怎樣的呢?所謂Not known的深層意義為何?

  5. ‘Naming the problem’- 為解構提供一個基點,是進入解構的一個門檻,故此它不是我們要處理的對象,但亦不能離開它去。’Externalization’- 為解構提供一個可檢視的距離,把我(檢視者)與問題(被檢視者)分離,並透過解構以了解「問題」是如何成為問題(process of recruitment)及該問題如何置放當事人(process of positioning)與及當事人跟「問題」爭鋒的過程(process of resistance)。

  6. 「人與問題分開」- 這一陳述立場,在某些非主流及傳統的輔導模式中卻反被認為是問題及痛苦的來源。(please refer to 「人及其情慾」一文。)

  7. 一個有問題(problem saturated,能發現其他可能性嗎?- 人能夠認識他不認識的嗎?還是只是被遮蔽了?能遮的又是甚麼?如何遮?如是,治療師的作用是甚麼?該怎樣做呢?他又如何去遮的?是被告知,還是一種親身的體證?治療師是同行尋找者、引路人還是答案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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