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欲望的其中一種表現形式
愛只能消減痛苦的徵狀,卻不能除去痛苦的根。因為愛只是欲望的其中一種表現形式;愛跟痛苦在本質上是一樣的。痛苦的根不是甚麼,是無知。
mindfulness in action…
愛只能消減痛苦的徵狀,卻不能除去痛苦的根。因為愛只是欲望的其中一種表現形式;愛跟痛苦在本質上是一樣的。痛苦的根不是甚麼,是無知。
和平由何而來?由愛?不是!相反,愛是不和平,是爭戰之根。想想:渴望和平者是誰?能愛者又是誰?和平就在那裡!
所謂的集體潛意識(外顯為文化),並不單單存在意識之內;也存在我們的語言與言語中!
「是」與「應是」之間為時間創造出存在的條件。
任何的尋求都是自我的投射,都是頭腦的作用。已知的能了解未知嗎?
不加判斷地、被動地觀察事物的源頭、過程及效果,從虛假中看到虛假,就是真實臨在的開始。但這不是真實。真實…是不可說的,凡可説的都是記憶,死的過去,是頭腦的作用。真實是當下的領悟與覺知,當中沒有覺知者,也沒有被覺知的對象,時間也沒有它的位置。
現代人把大部份的時間花在關注一些與自己不相干的事,為的是逃避自己。那麼對社會事務的參與又是否對自身的關注?不!那是對自己另一種形式的逃避而矣。
有意向(intention),就有執取;有執取,就有評價;有評價,就有感受;有感受,心就不再平靜了。
「好奇」為你帶來動力;
「誠實」使你變得可靠;
「幽默」讓你更見包容。
經驗上,我們會對某物/人産生喜惡,但喜惡的對象並非該物/人的固有本質,而是它/他們載戴了某些引起我們喜惡的特質(attributes); 然這些的特質的自身亦不具備固有的引起喜惡的特性。